张某某婚恋平台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诱导至虚拟币诈骗平台,造成经济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刑侦支队李警官'的网友。对方以张某某账户存在异常需配合调查为由,要求其通过平台提供的虚假公检法网站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在对方威胁下,张某某分三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其受骗,要求公司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功能,诈骗行为系用户自行操作,平台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APP注册协议、转账凭证、虚假平台截图及与冒充警察的聊天记录。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申请第三方鉴定。经核实,APP确实存在未实名认证的虚假账号注册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判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造成用户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互联网平台应建立涉诈风险防控机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机制,老年用户应警惕'账户异常'等话术诱导,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及时保存并申请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