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判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判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有效审核用户身份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并扫描二维码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立即报警。警方查明李某实际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团伙成员,平台未对用户身份进行实名认证及资质核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平台辩称用户主动下载APP并提供转账信息,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及APP注册数据,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精准掌握其职业信息,平台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及审核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张某某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警惕熟人诈骗套路,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