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高收益骗局提现受阻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高收益骗局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投资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涉嫌网络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国家政策扶持'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教育投资项目。该平台宣称年化收益达30%且无风险,通过屏幕共享演示'政府合作项目'并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张某某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平台客服失联。公司通过跨境账户转移资金,且未披露实际运营主体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伪造项目资料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投资者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社交平台聊天截图及屏幕共享录像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流向境外账户,要求公司说明资金用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项目真实性,仲裁庭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0条非法经营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平台资质与资金流向。投资前应签订书面协议,保留转账凭证与沟通记录。发现提现受阻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境外转账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