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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冒充熟人实施的虚拟币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初期李某按承诺返还部分利息,后以'项目升级需垫付'为由要求继续充值,期间通过伪造聊天记录冒充领导压迫张某某快速决策,最终资金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提供合同协议证明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领导对话截图。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无法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与通讯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投资老师'身份陷阱,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冻结账户。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