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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诈骗押金未退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诈骗押金未退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家政服务岗位,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公司未退还押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家政服务项目。公司客服以'垫付服务费可获返佣'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后公司失联,张某某报警发现对方实为身份冒充的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项目骗取押金,公司辩称已签订电子合同且存在真实交易,但无法提供服务明细及交易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短信记录及第三方支付流水,确认张某某转账系基于虚假服务承诺。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交易证据,仲裁员要求其说明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押金及利息共计约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审核,劳动者需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交易模式,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