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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因电信电话诈骗导致3.5万元款项被非法转走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工作。次日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称需缴纳旅游保证金方可入职。对方通过伪造的公司内部通讯录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其在'生活服务'类APP进行银行卡转账。转账完成约1小时,对方即要求通过'旅游出行'项目快速转款,声称'资金已进入公司账户'。张某某多次联系所谓领导未果后,发现APP内无相关旅游服务记录,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的电信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转账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申请的'生活服务'项目资金,且已通过'贷款审批'程序,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招聘广告及内部审批流程截图。仲裁员结合'旅游出行'平台无对应服务、资金转移异常等证据,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且转账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87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冒充熟人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警惕'贷款审批'等话术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对要求预付费用的岗位应保持警惕,保留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防范被用于诈骗的冒用行为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