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短信诱导虚拟币诈骗团伙拒还
【标题】大学生被短信诱导虚拟币诈骗团伙拒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兼职为由诱导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双方因资金纠纷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陌生短信称可提供兼职机会,点击链接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后被要求缴纳3.5万元虚拟币作为'项目保证金'。APP界面显示为正规金融平台,但实际系诈骗团伙操控。转账后,对方以'资金审核'为由要求多次转账,张某某发现异常后尝试联系客服,却遭遇账号被冻结、群聊踢出等阻碍。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账户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线下接触人员均无法联系的情况。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受骗转账属无效民事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虚拟币;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投资协议,且已按约定进行'项目分配',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APP界面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虽提供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及履行情况。仲裁员结合资金快速转移轨迹、账户异常冻结等证据,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性虚假宣传和资金违规操作,裁决其向张某某返还2.8万元虚拟币价值,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禁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诈骗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短信诱导下载不明APP,核实企业资质后再进行任何转账操作。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中资金多级拆分特征符合电信网络诈骗典型特征,但因虚拟币属性特殊,部分诉求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