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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诈骗冒充公检法索要现金被追责

【标题】家政服务诈骗冒充公检法索要现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客户,该公司主营生活服务领域家政业务,案由涉及医疗养老场景中虚假贷款审批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家政服务APP预约养老护理服务。对方工作人员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冒充公检法人员通过电话要求其充值入金,谎称需支付'保证金'才能办理业务。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现金交付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对方,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流程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服务费且已提供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争议焦点为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是否构成诈骗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网站截图及资金流向凭证,证明对方使用伪造公文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部分服务合同,但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核查资金流向,发现涉案账户存在异常转账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医疗养老场景中虚构贷款审批程序,利用APP平台实施诈骗,责令其返还张某某现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场景中以'贷款审批'为名的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服务资质,避免向陌生人现金交付,及时保留通话记录、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