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虚构项目骗学生充值虚拟币被判赔偿
【标题】家政公司虚构项目骗学生充值虚拟币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名义通过招聘平台发布虚假兼职信息,诱导学生缴纳虚拟币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家政服务兼职岗位,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要求其在虚拟币平台充值约3.5万元作为入金。张某某按要求将款项转入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家政服务业务,且多次联系未果。公司工作人员在聊天记录中声称'资金用于项目开发',但无法提供任何服务合同或履约能力证明,后经调查发现公司账户存在频繁资金转移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项目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虚拟币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充值行为属于双方协议约定,且已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虚拟币转账记录、招聘平台对话截图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虽提供了部分业务合同,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且所涉合同均与本案无关。仲裁员核查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且银行流水显示资金被快速转至关联企业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虚构服务项目、伪造履约能力的行为,违反《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支持申请人主张的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警惕'高收益''虚拟币'等关键词。对于要求预付费用的招聘,务必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流动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并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