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为网购平台用户,案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电子证据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电商平台客服的微信联系人。对方以订单异常需退款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提供伪造的APP截图证明交易异常,但张某某未及时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核实,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最终资金被转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转账系张某某主动操作,且未签订任何合同,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委重点审查电子证据完整性,确认张某某未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但承认公司存在冒用身份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因未及时止付导致的损失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客服诈骗,重要交易应通过官方渠道完成。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通知,但未及时止付可能影响追偿金额。建议平台完善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