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家政公司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家政服务,公司注册类型为生活服务企业,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资质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将款项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发现公司并未实际开展资质办理业务,且资金被迅速转至个人账户。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政府工作称呼诱导转账,公司亦未提供任何服务凭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资质办理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投资,且已开具收据,否认存在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短信记录,发现转账账户与公司登记账户不符,且资金在24小时内被转出。公司未能提供资质办理相关文件及服务合同,员工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非官方称呼并要求扫码支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利用对公账户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诱导转账,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公账户异常资金流动可作为认定诈骗的重要依据,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政府业务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