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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扫码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扫码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贷款需先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平台未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被诈骗;平台称已按流程审核,诈骗行为系第三方冒充所致,且账户冻结属银行系统问题。双方对平台审核责任及损失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某注册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未绑定银行官方账号。通过分析聊天记录显示,平台客服未对异常转账要求提出质疑。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平台留存的对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应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对虚假客服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真实性审核,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介入。用户应核实对方身份,避免通过非官方渠道转账。本案显示平台未尽到基本风控义务,但部分损失因用户操作失误未能获赔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