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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诈骗案:3.5万元追回

【标题】张某某婚恋诈骗案:3.5万元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纠纷引发财产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公司有海外维修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垫付3.5万元设备款并承诺返佣。李某通过电信电话指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后以各种理由拖延返佣,最终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无履约能力,且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跨境流转,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完成资金监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通话记录,核实其通过社交平台建立联系的过程。经电子数据固定,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虚构项目,诱导张某某脱离平台进行信用卡转账。公司提交的所谓平台交易记录被证实为伪造,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截图进行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欺诈,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区,企业应强化员工身份认证管理。个人转账前需核实对方资质,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通话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固定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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