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拟币诈骗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拟币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老师名义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内部理财渠道'为名要求其在某虚拟币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社交软件多次发送伪造的平台截图和'限时退款'话术诱导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虚拟币转入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后发现该账户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遂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受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无法预知用户欺诈行为,且张某某主动点击不明链接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通话录音、平台后台数据及第三方电子证据鉴定报告,确认李某账号与公司账户存在关联。平台虽提交用户协议主张免责,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供的转账记录和通讯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投资骗局。用户需提高风险意识,不轻信陌生投资建议,避免点击非官方链接。虚拟币交易需确认收款账户真实性,保留所有通讯记录作为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