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客服岗位,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客服招聘广告,对方以需缴纳'入职保证金'为由,诱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实际提供工作机会,多次联系所谓'财务人员'无果,支付记录显示交易脱离正规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需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自愿交易,且已安排上岗但未提供证据,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未入职证明,公司仅出示内部沟通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支付流程与合同签订的关联性,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认定其存在诱导交易过错,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结合支付记录与聊天证据链进行判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先缴费后入职'等异常要求,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并优先选择平台交易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