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假APP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遭拒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APP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维修服务岗位,面试时被告知需下载公司指定APP完成入职流程。APP界面显示为正规企业服务系统,但实际为仿冒平台。公司客服人员要求其注册虚拟币账户并转账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同时指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验证身份。后发现该APP已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下架,公司实际无相关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且维修服务存在真实业务需求。双方对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资金流向性质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结合涉案APP下架公告,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人员、虚构维修服务资质等行为。公司虽提交部分业务合同,但无法解释虚拟币转账与实际服务的关联性,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因虚假入职流程产生的直接损失2.8万元,驳回剩余损失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对虚假平台的规制要求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要求虚拟币转账的入职流程,核实企业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遭遇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索取验证码等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对于已被下架的APP,可向网信办举报并申请平台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