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领导诈骗索要退款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领导诈骗索要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注册账号,通过匹配认识自称某企业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公司业务需要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虚假APP进行转账操作,承诺后续可获得高额返利。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于2024年5月12日通过支付宝向李某某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为骗子,平台未履行监管责任,遂要求退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退款;平台称交易通过第三方APP完成,属用户自主行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对诈骗行为与平台责任的关联性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其与李某某在平台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及'公司项目'等敏感信息。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验证义务,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初步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判令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应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建议用户核实对方身份后再进行大额转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对于脱离平台交易的纠纷,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才能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