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被部分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身份冒充与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对方以网购订单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某对公账户3.5万元。期间李某伪造APP截图,谎称需脱离平台交易以完成退款流程。张某某未及时核实对方身份及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资金被转走后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未收到款项,电子证据真实性存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APP截图,公司申请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仲裁委结合平台注册信息与转账账户关联性,认定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损失无法挽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时应同步截图并保留原始载体。遭遇冒充客服诈骗时,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避免脱离平台交易,确保在止付时限内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