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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诱导学生转账被冻结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诱导学生转账被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诈骗及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添加'李某'为好友,对方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项目合作'为由诱导其投资理财。期间通过短信发送虚假中奖通知,要求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过程中多次索要手机验证码。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立即报警并要求平台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平台全额赔偿;平台方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且账户冻结属第三方原因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短信证据及转账凭证,平台方出示用户协议条款。经调查发现李某身份信息虚假,平台未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且存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套路。学生群体应提高防诈意识,发现异常转账及时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遭遇资金损失可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主张平台担责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