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领导骗学生转款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领导骗学生转款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添加一自称某单位领导的用户,对方以项目合作为由多次要求转账。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获取张某某支付密码后,诈骗分子将3.5万元转入第三方支付账户,并在24小时内完成资金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该平台因存在违规行为已被监管部门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被冒充领导诈骗;公司辩称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尽到身份核验义务及诈骗金额的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平台用户注册资料、聊天记录截屏及资金流向证明。张某某提交了APP内对话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常规运营说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操作记录与转账时间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存在未严格审核用户身份及未设置二次验证的过错,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及第1184条关于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身份认证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遇异常转账需设置风控预警。当事人应通过视频通话验证对方身份,及时保存聊天记录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