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奖后遭冒充招聘扫码诈骗案
【标题】学生中奖后遭冒充招聘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收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的短信,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支付3000元维修服务费。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后,被约至某市商业街面见面,对方冒充HR以'公司账户冻结需转账解封'为借口,诱导其使用信用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注册经营,提现受阻,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中奖信息及公司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协商的维修服务合同,要求保留支付凭证。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性质系诈骗所得还是合法服务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交易记录,发现资金在24小时内被转至境外账户。鉴定显示短信发送号码与公司登记信息不符,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虚拟号码。公司提供的所谓合同经核查系伪造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招聘场景和中奖信息,利用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中奖''维修'等话术陷阱。遭遇扫码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通讯记录作为证据。平台信息调取可作为追查资金流向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