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官员诱导提现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官员诱导提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涉嫌违法犯罪,公司则抗辩为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教育培训项目'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账户。期间多次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后资金被多级拆分导致提现受阻。张某某发现异常后,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遂向平台及公司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财务人员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认为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资金流向涉及第三方平台,应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支付记录,确认资金经多级账户流转。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亦未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伪造公职身份实施诱导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资金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网络安全法》第44条用户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注意留存支付凭证与通讯记录。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内部人员违规导致连带责任。遭遇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