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履约能力缺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社交平台认识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其在名为'某某金融'的涉案APP开设安全账户,承诺先返还2000元利息。张某某先后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APP已下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冻结账户,但部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身份诱导转账的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配合提供部分支付记录,但否认存在履约能力虚假陈述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支付凭证及网贷提现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后台数据,未能证明资金流转合法性。仲裁员认为屏幕共享要求与安全账户操作存在明显诈骗特征,且APP下架时间与资金转移时间高度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原则,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熟人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创建安全账户等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建议保留所有电子证据,及时向反诈中心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