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扫码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扫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精准信息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自称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诈骗信息,称其涉嫌税务违规需缴纳保证金。诈骗分子通过涉案APP推送虚假通知,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该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受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且具备履约能力,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认为张某某轻信虚假信息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诈骗短信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等电子数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无责,仲裁委要求其说明平台审核机制,但未提供充分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条、第25条关于安全账户和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精准诈骗,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平台需加强APP审核,对于被下架应用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建议留存完整通话记录和电子数据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