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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要求充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公检法要求充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资金非法处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养老保健产品后,接到自称公安人员的电话称其账户涉事需缴纳保证金。对方引导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案件处理',要求先充值5万元入金才能启动退款程序。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向不同账户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并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虚构案件、伪造公检法文件方式实施诈骗,资金经多级拆分后转入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通过平台完成'案件串并'处理,认为转账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订单记录、银行流水及与所谓'公安人员'的聊天记录。公司提供所谓'案件处理流程说明'及部分转账凭证,但无法证明资金去向合法性。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显示的异常转账路径及平台证据,认定存在资金脱离监管的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剩余资金因无法证明具体去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欺诈性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警惕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套路,维权需保留完整证据链。电商平台应加强用户资金安全审核,对异常交易及时冻结。建议投资者核实所谓'老师'资质,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