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诱导转账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诱导转账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平台诱导至第三方贷款APP进行操作,造成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可提供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其下载某贷款APP并绑定银行卡。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先后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入约3.5万元,期间收到少量利息返还。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平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遭遇诈骗;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李某身份真实性无法核实,且APP截图存在篡改可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平台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技术鉴定,APP截图与第三方服务器数据存在关联性,结合张某某提现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推荐可疑金融操作的过错,判令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对经营者信息的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金融类信息审核,用户需警惕高利诱惑,重要交易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电子证据需同步保存原始载体,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司法鉴定确认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