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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客服骗转账3.5万元遭追回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客服骗转账3.5万元遭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平台客服的短信,称其贷款申请需先支付手续费。短信链接引导至仿冒网站,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冒充且资金被快速转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发现该诈骗手法已涉及多名老年受害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虚假宣传,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尽到审核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短信截图等证据,调取了公司与第三方合作的协议,发现该公司未对合作方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案件串并分析,确认该诈骗模式存在系统性风险,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应对部分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经营者欺诈赔偿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贷款手续费'等话术陷阱,核实客服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企业合作需严格审查资质,防范被利用于电信诈骗。维权时保留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