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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婚恋平台客服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婚恋平台客服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因网络借贷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客服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虚构跨境投资项目,谎称能提供'保本理财'服务。在取得信任后,李某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后,保存了聊天记录、网站截图等证据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平台系用户自主操作,与公司无关。双方对资金流向是否涉及公司账户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截图、网贷提现凭证及平台网站界面截图。被申请人虽否认涉案,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且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本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高收益'话术诱导。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资质,避免跨境转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