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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因婚恋交友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诈骗,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资金拆分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随后通过电商平台发送二维码收款。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职业骗子,资金经多级拆分转至境外账户。平台虽留存聊天记录,但未对异常转账行为进行有效拦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导致损失,平台方称已按协议完成基础审核。双方对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庭审,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平台方出示了用户协议及风控系统日志。鉴定机构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确认存在多级拆分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方因审核机制存在重大漏洞,需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过错责任和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链,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