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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姨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张阿姨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客服岗位的信息,添加了自称'人事王经理'的账号。对方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5000元,后以'内部补贴'名义分三次骗取共计3.5万元。诈骗分子通过伪造APP截图伪装成公司内部系统,最终被平台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无法核实应聘者是否点击可疑链接,且未收到任何诈骗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要求公司说明账号管理机制。申请人提交的APP截图经鉴定存在篡改痕迹,但能证明曾点击可疑链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2.8万元,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7条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与岗位真实性,警惕'先返利'话术。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流程,对可疑信息及时警示。电子证据需确保证据链完整,建议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