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遇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大学生遭遇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网络借贷纠纷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引发追缴违法所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金融监管局'的诈骗电话,称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借贷行为涉及洗钱犯罪,需配合调查。诈骗分子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诱导其点击伪造的司法文书链接,谎称需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以证明清白。张某某在通话记录显示的'2024年5月18日'凌晨,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账户用途导致资金损失,公司辩称款项系受骗者主动转入且未参与诈骗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被冒用的公检法人员身份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通讯记录,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账户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金额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返还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账户使用监管,员工遭遇类似情况需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