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被判担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被判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约3.5万元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以高薪招聘为由诱导。李某通过短信要求张某某将应聘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并谎称需通过非平台渠道完成支付以避免信息泄露。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使用信用卡向李某提供的虚拟币地址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虚拟币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平台投诉,但平台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拦截资金流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分子利用平台身份伪造招聘流程实施诈骗;公司则辩称虚拟币交易属于用户自主行为,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无法控制第三方支付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注册信息、与李某的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文本。仲裁过程中,双方就平台是否具备识别虚拟币诈骗的能力产生激烈争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及审核职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平台对虚拟币支付渠道存在监管疏漏,判定公司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向张某某退还被骗资金的7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方,对异常交易应履行合理审查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身份验证及支付渠道监管,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向非官方账户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通过平台投诉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完整证据链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