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误充3.5万虚拟币遭公司拒退

老人误充3.5万虚拟币遭公司拒退

【标题】老人误充3.5万虚拟币遭公司拒退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72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网络服务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电话联系被要求缴纳虚拟币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公司人事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招聘兼职为名要求缴纳3.5万元虚拟币入金。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通过手机APP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该网站系仿冒平台,遂要求退款,但公司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返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骗局构成诈骗,要求退还虚拟币;公司辩称仅系普通网络服务纠纷,且转账行为属自愿,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客服话术文本。仲裁员重点审查虚拟币转账流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表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招聘场景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虚拟币无法追回,裁决公司需赔偿其维权产生的合理损失1.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网络招聘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于虚拟币等新型支付方式,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错过止付窗口仍可主张民事赔偿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