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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客服精准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电商客服精准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遭遇客服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浏览旅游服务时,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谎称其预订的海外行程因政策调整需补缴'保证金',并提供伪造的订单截图。在诱导下,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为虚假信息,平台客服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退款,且张某某账户出现异常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平台辩称客服账号为第三方代理,已尽平台责任。双方对资金流向追踪证据的证明力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部分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平台提供了与第三方客服的合同文本,但未展示有效审核流程。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资金拆分路径证据,最终依据平台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结合平台审核责任与受害人过错程度作出裁判。

【分析启示】警惕精准诈骗手段,核实客服身份时应要求通过官方渠道验证。平台需完善第三方合作审核机制,受害人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及时报警并采取冻结账户等保全措施。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