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投资理财被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标题】张某某投资理财被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专业投资顾问的李某微信。对方以'内部渠道'为名推荐某虚拟投资项目,通过屏幕共享展示伪造的网站截图诱导其操作。在李某指导下,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投资平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且网站截图显示为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李某为独立第三方,且已通过社交平台完成交易确认,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认可李某为员工但称其行为属个人操作。经审查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及平台账户异常等证据,认定存在诱导交易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及第1172条共同侵权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投资陷阱,应核实平台资质及交易流程。企业需完善员工行为监管机制,对诱导性交易应承担审查责任。遭遇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