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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需保存证据成功维权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需保存证据成功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合同纠纷及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政府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并承诺给予旅游出行补贴。初期通过支付宝转账返还1500元后,李某以需缴纳'服务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继续转账。当张某某要求退款时,发现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造假,遂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合同关系并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用户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代表公司、虚拟币转账是否构成合同义务及证据有效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流水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平台免责条款截图。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诱导客户的行为模式,确认存在表见代理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企业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留存完整证据链,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需及时固定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企业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虚拟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应优先选择合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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