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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网民转账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网民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假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通过电信网络发送含短信链接的婚恋交友信息。李某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进行操作。在APP截图显示'投资收益'的虚假承诺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交易过程脱离正规金融系统,且李某身份信息存在虚构事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及审核失职,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且已按协议完成贷款审批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APP注册信息与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存在矛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整提供用户身份验证记录,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APP截图形成初步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投资骗局,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审核。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