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走3.5万元

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走3.5万元

【标题】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家电维修服务。本案系因张某某遭遇电信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需对诈骗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门店维修空调时,被自称银行客服的男子李某以'安全账户验证'为由诱导。李某通过微信联系张某某,要求其添加所谓'客服'微信账号并进行屏幕共享,谎称需转账至境外账户以避免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在李某线下指导下,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事后发现被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辩称李某并非员工且已封停涉案账号,否认存在管理责任。双方对李某身份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现场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被申请人虽提出李某账号异常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电子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证据链完整。被申请人承认曾培训员工识别诈骗话术,但否认与李某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充分的客户身份核查义务,需对申请人损失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老年人群体需提高反诈意识,面对'安全账户'等话术应立即挂断。企业应完善客户身份核验机制,对员工进行反诈培训。电子证据需及时保存并申请第三方鉴定,通话记录与转账凭证可形成完整证据链。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