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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客服,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追责,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成为客服人员。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其使用虚假APP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期间多次通过视频会议培训话术,诱导张某某伪造转账凭证,利用'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骗取受害人现金交付。公司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方式快速转移赃款,张某某在6月15日操作中涉案金额达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培训,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则称员工属个人行为,且已尽到日常管理义务,拒绝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虚假APP操作界面及转账凭证,确认其被诱导参与诈骗流程。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显示张某某在涉案期间正常上班,但未提供有效培训记录。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证据证明其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按公司指示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审慎义务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从事的业务进行合法性审查,警惕虚假APP培训;个人应提高身份核实意识,保存证据时注意电子数据完整性;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需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