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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中奖遭冒充客服诈骗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中奖遭冒充客服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对方以中奖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追回难度较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否认诈骗行为,主张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平台风控记录及资金流向分析,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未及时报警及证据缺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中奖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客服身份,重要交易前务必确认对方资质。电子证据应同步保存原始记录,避免因格式问题影响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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