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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误信征信修复骗局遭诈骗

【标题】学生误信征信修复骗局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征信修复师'的李某。对方以能帮其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在某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缴纳3.5万元服务费。期间通过QQ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李某称需将款项转入'安全账户'配合紧急止付,张某某未察觉骗局导致资金损失。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最终被骗取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未与张某某签订服务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核实李某使用伪造警官证照片进行冒充。公司虽提交员工培训记录,但无法证明已就征信修复业务进行风险提示。仲裁委认定存在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服务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所谓公检法人员身份,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