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中奖短信诱导扫码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中奖短信诱导扫码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因点击陌生短信链接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教育平台中奖的短信,内含下载虚假APP的链接。其点击链接后,被冒充客服人员的对话诱导,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3.5万元所谓‘保证金’。事后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提现功能被锁定,且已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时限,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中奖事实并伪造客服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用户是否主动点击链接,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常规客服话术模板。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APP运营主体,但未获有效回应,认定关键证据链条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酌情扣除用户未及时报案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平台存在诱导性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中奖短信诱导下载非正规APP,遇客服要求扫码付款应先核实身份。公安机关紧急止付时限为48小时,超时后维权难度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