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微信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微信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注册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平台诱导至虚假投资平台,通过微信转账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客服',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其通过微信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宣称的'财富管理APP'。在所谓'平台客服'引导下,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资金被迅速转走。期间,诈骗分子还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张某某需'保证金'才能解冻账户,造成严重心理恐慌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其受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用户主动扫码转账属自主行为,不承担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后台日志证明平台存在但未核实用户身份。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运营数据,确认该公司明知第三方违规使用平台仍放任不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运营期间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对入驻商户严格审查,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封禁;用户需提高警惕,遇资金转账要求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本案警示平台方需完善风控机制,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