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对方以张某某信用卡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下载伪造的'安全验证APP'并配合操作。初期通过转账1000元'保证金'获得信任,后以核查资金为名分四次诱导转账,总计骗取约3.5万元。平台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协助报警,但李某已线下消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受骗,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方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用户私下转账属于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频繁更换头像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警官证照片。平台承认未建立身份核验机制,但强调用户未主动申请任何金融服务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因未履行基本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及第1173条过失相抵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需警惕'账户异常'等话术陷阱,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