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QQ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

老年人QQ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QQ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因误信冒充领导的QQ诈骗信息,于2024年某月通过支付宝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使用QQ时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私信,称需办理社保补缴业务需缴纳保证金。对方通过伪造公检法身份要求其立即转账,张某某未核实便通过支付宝向陌生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无关,且所谓'公检法'人员实为骗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反诈提醒义务导致其被骗;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且转账行为属个人操作。双方对诈骗责任归属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相关风控记录。经技术鉴定确认涉案QQ号与公司内部系统无关联,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张某某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对平台责任的界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熟人冒充及'公检法'套路,平台需强化账户异常监测。本案警示企业应完善内部通讯安全管理,避免因技术漏洞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