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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虚假APP诈骗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假APP诈骗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平台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的虚假APP实施精准信息诈骗,造成约3.5万元损失。本案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虚拟币转账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平台购物时收到'贷款专员'伪造的客服信息,被诱导下载名为'XX信用修复'的虚假APP。该APP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支付服务费,期间通过精准信息推送伪造交易记录。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APP已被下架,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警方确认该APP为诈骗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其受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并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尽平台责任,张某某未核实APP真实性存在主要过错,且无法证明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平台客服对话录音。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委结合监控视频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确认诈骗行为与平台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赔张某某全部损失约3.5万元,并配合监管部门追缴涉案违法所得。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完善APP审核机制。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电商平台需强化APP审核机制,消费者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虚拟币转账诈骗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平台方未尽审慎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