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征信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征信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征信修复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微信平台被骗取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征信问题在微信上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谎称可修复征信,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流水,承诺可消除不良记录。张某某先后转账三次共计3.5万元,后发现被骗遂报警,但因报案延迟导致部分转账记录丢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骗取钱财;公司辩称已尽告知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转账操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网贷平台流水及监控视频。公司提供客服话术模板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对话的真实性。张某某出示转账凭证及部分监控视频,证实与冒充客服人员的通话过程。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证据。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建立预警系统。本案警示:诈骗分子常利用'征信修复'等民生需求实施犯罪,维权时需注意证据保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