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老年人扫码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8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行为所致。该公司运营的在线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资金监管缺失问题,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租房服务平台上,通过客服添加微信后被诱导参与教育培训项目。对方冒充投资导师,以'虚拟币理财'名义承诺年化收益达30%,要求其通过扫码支付方式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以'资金拆分'为由拒绝退还部分款项。平台在张某某持续追讨后于2024年8月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客服身份、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导致其受骗损失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已采取账号封停措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两次庭审,张某某提交平台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与客服对话记录等证据。公司提交后台账户管理日志,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针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的争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溯源分析。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但无法证明其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65条及《刑法》第266条,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理财骗局,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建议投资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交易信息,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