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招聘扫码骗钱未及时报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招聘扫码骗钱未及时报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王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要求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视频面试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面试过程中,王某虚构公司项目需缴纳'安全保证金',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分三次扫码付款约3.5万元。前两笔合计1.2万元到账后,王某以'审核流程未完成'为由拖延,最终失联。张某某在3个月后向警方报案,但因未能及时固定证据,追回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授权王某收款,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应自行承担损失。争议焦点在于王某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及平台是否需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交易截图及部分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操作记录及王某使用公司名义的异常行为,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的后果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求职者应警惕'安全账户'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本案因报案延迟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提醒公众及时保存证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