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交友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贷款服务为由,引导张某某下载该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并操作网贷提现。在张某某通过APP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某突然失联。该公司在APP内设置自动转账功能,资金到账后立即通过多层账户快速转移,最终被平台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失误,且已配合冻结账户,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APP界面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承认APP开发主体,但辩称未直接参与资金转移。经核查,该公司服务器日志显示资金转移路径与用户操作存在明显异常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书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伪造金融机构资质、诱导用户通过虚假APP转账的行为,其账户操作记录与资金流向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专业机构的诈骗套路,保存APP截图、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平台封号通知作为维权依据